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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害怕身體的親密會消退原本的吸引力。
會不會越來越靠近,然後就從一個特別的人,變成只是他眾多的女人之一。


吸引力的來源,本然是神秘感
因為看不見,所以好奇。
因為不了解,所以想靠近。
吸引力的很大一部分,是距離。
心的距離
身體的距離。


吸引力不是愛,其實也不是喜歡。
說穿了,是一種慾望來的接近。
想看的更清楚的慾望
想了解的更徹底的慾望
想把一切神秘感解開的慾望


所以有人說,
女人穿衣服時候的吸引力大過於沒穿衣服的時候
也許,正是這個道理。


只是受到這個吸引力的驅使
究竟該不該前進呢?
是靠近了、看清楚了的東西比較有價值
還是盡可能的保持神秘、繼續維持的吸引力比較有價值?


或許,分手了或者失去吸引力了
的確是一件不怎麼開心的事
但是,我揣測著為了那一份吸引力而躊躇不安的你
究竟維持吸引力是為了什麼呢?
曖昧的刺激感?
或者,永遠被討好的那種任性的權利?


會不會,先想清楚自己在這份關係中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再來決定如何維持這段關係,感覺就會更清楚一些。


不可置疑的,吸引力是一種女人自信的來源。
那種像磁鐵一般將砰然心動的人往自己拉近
就像眾星鞏月般的美好氛圍

吸引力,你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呢?
究竟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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